张先生给我们打来热线求助,说自己上个月发了一个快递,可是对方始终没有收到,前几天收到物流电话,说这个货物因为某种原因给弄丢了······
“我上个月的二十号,在德邦物流发了两个油泵,价值一万块钱,发到新疆。”
张先生说,他经常用德邦发送货物,也非常信赖德邦物流,可是没想到的是,这次发货之后迟迟未到,直到前几天他接到了物流的电话。物流工作人员说他们的车在西安运往新疆的从高速路上出车祸了,张先生的货物丢了。
张先生说,一开始他与物流的工作人员进行了沟通,工作人员表示可以照价赔偿。
“当时他们的一个经理让我开具发票,证明我的货物价值一万块钱,然后根据这个赔偿我。”
可是等到张先生开完发票并提交给物流公司时,公司又给出了另一种说法。
“他们经理又说,把发票报上去之后,部门的人说因为我保价太低,只能是按照最低一千块钱进行赔付。”
对此,张先生表示不能接受,并多次与物流公司进行了协商,但都没有什么结果。随后,记者陪同张先生及家人来到了公司。
见到了张先生说的那位工作人员,这位负责人表示,事发后自己确实要求张先生提供了丢失货物的发票来证明货物的价值,或许是这个原因,让张先生认为物流公司可以赔付货物的价值。那么后来,赔偿一事又为何不了了之了呢?
这位负责人说,如果张先生当初发货时对货物进行了保价,就不会有这么多麻烦。因为物流公司关于货物损失赔偿的规定,都是提前告知过张先生的。
记者提出,希望这位负责人能帮忙联系一下物流公司的领导,以便尽快落实处理这件事,没想到却遭到了对方的拒绝,见物流站点负责人显得有些很为难,张先生也做出了让步,只要求元的赔偿。
经过记者的进一步协调,这位负责人表示,可以将张先生的赔偿要求反映给物流公司的主管负责人,十分钟后,这位站点负责人表示下周三会给张先生一个解决方案。
通过物流或快递公司发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后,如果发货人没有事先保价,就不能得到货物价值的赔偿,这样的物流行业规定,又是否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呢?对此记者也咨询了法律工作者。
律师表示,如果因为物流公司的过错导致货物丢失,发货人可以要求物流公司承担货物价值的赔偿。因此,发货人没有事先保价,就不能得到货物价值的赔偿这这一物流行业内部的这种“行业规定”,在物流公司无过错的情况下才能适用。
张先生表示,下一步自己会继续找德邦物流进行交涉,必要时,自己将考虑通过司法途径讨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