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限户籍宁波慈溪市招聘30名职高专业课

根据慈溪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职高优秀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及计划数

招聘学校、岗位、指标,专业、学历等要求和联系方式等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专业课教师:

⑴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⑵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

2.实习指导教师:

大专及以上学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省级及以上技术能手;②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队成员;③在大学期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或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荣誉;④在大学期间获得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荣誉;⑤指导学生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优秀指导教师。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遵守社会公德,品行端正。

3.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师工作。

4.具有教师职业所需要的综合素质和报考学科相对应的专业技能,口头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5.身体健康,符合教师所必备的身体条件。

6.年龄30周岁以下(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7.报考专业课教师的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宁波市户籍(以年11月1日户籍所在地为准)或宁波市生源(生源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报考专业课教师的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和报考实习指导教师的人员户籍放宽到全国范围。

8.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9.具备同报考岗位相对口的专业(附件1)。有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要求的岗位必须同时符合相关要求。

10.非年应届毕业的在校生、事业编制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1.报名时与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尚在劳动合同期内(或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年11月2日至11月17日上午10:00。报考者填写《慈溪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年职高优秀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于11月17日上午10:00前发送到相关学校的邮箱(见附件1)。逾期不再受理。未进行网上报名的,不接受现场确认。报考者只能申报其中一个招聘岗位,不得兼报,一经报名不能改报,多头报名的取消报考资格。

现场确认、考试及体检时间、地点将根据疫情情况,经科学研判后另行通知,请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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