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刚刚过去,
双12又将接踵而至。
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
寄递业呈爆发式发展态势。
但由于快递渠道
自身具有的盈利性、开放性等局限,
往往容易被不法分子
利用来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收寄快件不实名登记、
不开箱验视、不经X光机安检
等现象还时有存在,
寄递业网点管理不规范、
从业人员良莠不齐等问题也层出不穷。
为深入推进公共安全监管专项整治行动,全力打好寄递物流行业安全监管攻坚战,12月4日下午,针对如东小洋口德邦物流不执行开箱验视制度等问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会同县邮管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对该网点执行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并进行当场查封。
目光转回案件查处
今年6月至8月期间,犯罪嫌疑人谢某某多次窜至某公司设备仪表库区、冷冻厂房等地实施盗窃,共窃得全新压力变送器个,废旧压力变送器66个。
谢某某将每次窃得的压力变送器用箱子包装好,将装有赃物的箱子交给他人,让他人从洋口镇德邦快递点寄卖给广东、福建等地的买家,共计获利20余万元。
在民警的调查过程中发现该物流网点存在不开箱验视等问题,严重违反了寄递业相关管理规定,最终该网点被依法停业整顿。
蜀黍提醒各快递公司网点工作人员应增强工作责任心,提升安全意识,严格落实“三个百分百”等安全制度,确保寄递行业的规范安全运行。
蜀黍要再强调一下
01
我们希望寄递企业、从业人员
1.认清违法成本,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开箱验视、实名登记、过机安检三项制度,不得收寄禁止寄递物品。
2.对寄件人身份不明、拒不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所填身份信息与证件不相符以及拒绝验视的,一律不得收寄。
3.对违反规定的寄递企业和从业人员,公安机关将会同邮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追究单位和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02
我们呼吁广大群众
1.在寄件时应当接受、配合寄递企业对寄递物品进行验视,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配合寄递企业进行核对、登记。
2.对寄件人不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拒绝从业人员进行开箱验视的,寄递企业不予收寄。
3.对在邮件、快件内夹带禁寄物品,将禁寄物品匿报或者谎报为其他物品交寄,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再次提醒:
今后邮寄快递的小伙伴,邮寄物品时必须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配合快递小哥对邮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否则我们的快递小哥将依法不予收寄哟!
同时,寄递企业在进行寄递时一定要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开箱验视、X光机安检”。否则,一旦出现问题,那后果将不堪设想!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五条规定:铁路、公路、水上、航空的货运和邮政、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一)未实行安全查验制度,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未依照规定对运输、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的;(二)对禁止运输、寄递,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客户拒绝安全查验的物品予以运输、寄递的;(三)未实行运输、寄递客户身份、物品信息登记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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