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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速览

浙江三门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50人公告(第七批)

浙江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公开招聘名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浙江宁波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分局招聘50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浙江三门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50人公告(第七批)

  因工作需要,三门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身份的警务辅助人员(下称辅警),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面向社会招聘辅警50名,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详见《三门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和工作能力,自愿从事辅警工作,服从工作岗位分配、调剂。

  2.户籍不限,年龄18至35周岁(年7月16日至年7月16日期间出生)。勤务类辅警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放宽到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特殊专长人员(详见岗位表)可放宽到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

  3.五官端正,体表文身符合征兵体格检查标准要求,形象良好。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生身高1.58米以上。双眼矫正视力4.8以上。

  (二)资格条件

  见《三门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年7月16日--7月31日

  2.报名渠道:①请报考者根据报名材料要求,将相关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smgaj1

.   3.报名相关资料:①《三门县公安局辅警招考报名表》打印填写并签名的扫描件或照片,以及电子版;②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户主及本人页)、驾驶证、退役证、学历证书(证件丢失或其他情况需学校或当地教育局提供学历证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4.资格审查:公安局政治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对象。开考比例为1:1.5,报名合格人数不足相应比例的将酌情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为实际招聘人数。

  (二)加分项目及总成绩合成规则

  1、加分项目

  本次招聘基层派出所执法辅助岗位辅警,设立额外奖励加分项。奖励加分项目及分值为:

  (1)近三年内获国家田径二级(含二级)以上运动员职称的,综合素质总分直接加8分。

  (2)在省级或国家级武术、散打、柔道、跆拳道、拳击、擒拿格斗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综合素质总分直接加12分;获得第四至六名的综合素质总分直接加8分;获得第七至十名的综合素质总分直接加4分。在市级武术、散打、柔道、跆拳道、拳击、擒拿格斗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综合素质总分直接加8分;获得第四至六名的综合素质总分直接加4分;获得第七至十名的综合素质总分直接加2分。

  (3)服兵役期间,曾获得师级(含师级)以上优秀教练员或特优班长荣誉的,综合素质总分直接加8分;参加师级以上军事比武获得前六名的,综合素质总分直接加4分;曾任战斗班班长三年(含三年)以上的,综合素质总分直接加4分。

  有上述加分项的考生,通过体能测试及面试后,进行额外加分计算总成绩。

  2、总成绩合成规则

  除巡特警大队执法辅助岗位外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总成绩,体能测试采取达标制,不计入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巡特警大队执法辅助岗位,按笔试成绩占25%、体能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25%、额外奖励加分项形成综合素质分作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体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三)笔试

  笔试采用分制,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法律知识、应知应会(占1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1:3确定参加体能测试对象。报考巡特警大队执法辅助岗位的符合直接进入面试条件的考生,按笔试成绩排名优先处理,占相应岗位体能测试对象内名额。

  巡特警大队执法辅助岗位体能测试项目共3项:米跑、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除符合直接进入面试条件的考生外,其他考生3项测试均达标视为体能合格。合格标准为:单杠引体向上:6个,米跑≤14.9秒,0米≤4分15秒。具体评分标准见《巡特警体能测试标准》。体能测试成绩根据《巡特警体能测试标准》(附件2)折合成百分制所得,即:

  巡特警大队执法辅助岗位体能测试成绩=(米分值+0米分值+引体向上分值)/×

  其他岗位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0米,女子米。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在体能测试期间,因个人身体原因引起的意外,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1:2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果入围体检人数不足实际招聘人数的,可以在其他岗位入围面试考生中进行调剂。由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自愿提出申请,按申请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空缺岗位。经申请调剂后,入围人数仍达不到1:1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体检、考察。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82号)及公告相关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入围政审。政审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放弃政审或政审结论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经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后,从中择优确定录用人员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两年,试用期为两个月,并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或试用期不合格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工资为元/月,正式聘用后薪酬平均约6万/年(含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实际收入根据个人考核情况适当调整),同时按规定享受“五险一金”社会保障,具体根据《三门县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三公通字〔〕85号)文件精神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招考相关项目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三)本次招聘的考试成绩、有关通知、公示等信息,统一在“中国?三门”门户网站(   (四)本公告由三门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监督三门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三门县公安局政治处-

  附件:

  1.三门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

  2.巡特警体能测试标准

  3.三门县公安局辅警招考报名表.xlsx

  4.辅警应知应会题库.docx

  三门县公安局

  年7月16日

详情请浏览:   根据《宁波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及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因工作需要,江北公安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名。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协助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开展警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所属单位辅警名。(详见附件1)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热爱公安事业,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一般不超过35周岁;

  4.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5.文职岗位需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勤务岗位需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

  6.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工作能力、专业资质或专业技能;

  7.具有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文职辅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定文字功底,沟通协调能力较强;

  2.勤务辅警: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武术、排爆、突击等特殊技能或者信息技术等专业特长的人员以及退役军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应聘辅警的,可以适当放宽学历、年龄等条件,但是应当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后不予续签。

  同等条件下,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予以优先录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或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籍的;

  9.因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12.有精神病家族史的;

  13.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三、报考程序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核、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等程序组织实施,接受社会监督。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年7月16日9:00-7月31日16:00;

  2.报名方式:报名方式:通过投递邮箱方式报名:

qq.   报名-宋老师。

  受理时间: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工作日)。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条件,严格对照职位表中各职位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条件与职位要求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负。

  2.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攻击报名邮箱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4.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完成各环节操作,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职位选报并确认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5.应聘人员在招聘任一环节有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一律不得再报考宁波市公安机关辅警。

  四、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试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户口簿复印件(含父母亲、兄弟姐妹、配偶子女),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3.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报告;

  4.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5.已就业人员报考须提供原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以往社保缴纳证明及劳动合同;

  6.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士兵原件及复印件;

  7.外地户口需提供居住证明。

  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提交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不予进入体侧环节。

  (二)体能测评

  参加体能测评,测评结果当场公布,达标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0米跑(女米跑),测评标准见附件4。参加体能测评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达标,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另行公布。

  五、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基本法律知识、行政能力、书面表达、专业素养等,采用书面答题方式进行,试题由市江北公安分局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统一制卷,分判断题、单项选择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考试时间90分钟。考试大纲和考场规则见附件2、附件3。

  1.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每门科目满分为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

  2.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统一公布;

  3.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在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公布;

  笔试具体时间于体侧结束后另行通知。

  六、面试

  (一)面试名额

  通过体能测评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设职位招聘名额为Y,面试名额为R,当Y≤5时,R=3Y;当Y>5时,R=2Y。

  (二)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地点、入围人员名单及相关规则另行公布。

  (三)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男子0米(女子米)成绩确定名次。

  七、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总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排名,按职位拟聘人数1:1.2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安排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体检标准见附件5。

  (二)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排名,按职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围政治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政治考察。政治审查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重点在于核实应聘对象是否存在不得应聘的13种情形。

  (三)公示

  政治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如出现体检、政治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的,相应职位可以依次进行递补。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政治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八、聘用管理

  (一)聘用报到

  对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二)岗前培训

  招聘单位将适时组织新聘用辅警开展岗前集中封闭式培训,培训项目包括忠诚教育、职业养成、公安工作、警务技能、实践教学等。通过日常表现考核、理论考试、技能测试、实践鉴定等方式对聘用对象进行综合评定,不合格者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三)试用期考核

  培训合格后,按照招聘计划进行分配,由用人单位负责具体岗位知识培训或者以岗带训,并签订管理责任状、保密承诺书等。试用期结束前2周,招聘单位对试用期辅警的工作实绩、日常表现进行考核,结合岗前培训结果进行岗位资格认证。对符合上岗资格条件的颁发资格证书;不符合上岗资格条件的,按试用期不合格解除劳动关系。

  九、劳动待遇保障

  (一)聘用人员与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签订劳动合同。

  (二)人员薪酬按不同岗位年人均6.5万元、8.5万元不等,由区财政保障,实行岗位绩效考核。

  (三)享受健康体检、保险、抚恤慰问等福利待遇。

  (四)辅警工作满五年,如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可报名参加定向招录人民警察、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试。

  十、其他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在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凡不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考试、测评、体检的,视作放弃。

  (三)本公告中所称家庭成员、近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四)应聘人员有违反考场纪律、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情形的,取消其考试成绩。

  (五)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由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辅警管理科负责解释。

  附件1: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需求表(1).xlsx

  附件2:宁波市公安机关辅警报名表.doc

  附件3:宁波市公安机关录用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doc

  附件4:宁波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体检标准.doc

  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

  年7月16日

详情请浏览: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50名。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协助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开展警务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男性,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优秀退伍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热爱公安辅助事业,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纪律观念强,适应轨道倒班工作;

  (3)自愿从事辅助性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5)具有拟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岗位职责

  协助民警做好各项轨道沿线站点的日常巡逻安保等治安管理工作。

  3、有以下情形之一,不接受应聘:

  (1)本人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近亲属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党籍、军籍的;

  (9)曾因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有精神病家族史的;

  (13)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不适宜从事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录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政审、体检等程序后择优录取。录用后与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劳动待遇等相关事项

  1、年收入7.6万(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单位实行绩效考核制度。

  2、工作满一年者,享受每年5天带薪休假。

  3、安排各类带薪培训,享受一年一次健康体检。

  4、单位工作环境优良,提供相应的轨道交通通勤保障。

  5、优秀辅警在满服务年限后,推荐参加定向公务员、事业编考录。

  6、以轨道运营时间为依据,根据《劳动法》规定,周均工作40小时,具体时间视工作需要安排。

  四、报名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年7月21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咨询钟老师(工作时间开放)

  3、报名方式:

  邮箱报名:有意向者请将辅警招聘报名表(见下方附件)填写完整并投递至yzdfrl

.   4、笔面试需携带以下资料:(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含本人、父母亲、兄弟姐妹、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毕业证书(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提交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不予进入笔试环节。面试结束,以上资料不予退还。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凡不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考试、测评、体检的,视作放弃。

  3、本公告中所称近亲属指本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子女。

  4、应聘人员有违反考场纪律、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情形的,取消其考试成绩。

  5、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宁波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分局编外用工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6、对本公告中相关事项的咨询,可直接拨打报名咨询电话。

  本公告由轨道分局政工监督室负责解释。

  联系-联系人:邵老师、朱老师

  附件:年宁波市公安机关应聘辅警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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