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推荐接收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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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与往年政策相比变化内容

01

年宁波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1资格条件(一)普通推免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积点要求:

积点分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35%

交换学生、科技学院2%优秀学生及其他转学学生要求其中一个学年积点分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35%

双一流拔尖创新班要求位于班级前35%

级学生起要求全课程GPA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35%,双一流拔尖创新班要求位于班级前35%

2.外语要求:非外语类专业普通类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统考成绩在分及以上;艺术、体育类专业学生的全省大学英语三级统考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外语类专业学生全国专业外语四级统考成绩良好及以上;其他语种参照相对等的水平要求。3.成果要求:必须具有以下标志性创新成果之一:学校认定的A类学科竞赛获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团队获奖取排名前三名,其中“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与“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取前六名);或学校认定的B类学科竞赛获国家级奖(团队获奖取排名前三名);或在本专业领域以第一、二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或以第一、二作者在宁波大学核心学术期刊和出版社目录规定的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出版专著;或以第一、二作者发表被SCI、EI(核心板)收录的期刊论文;或主持并完成校级及以上学生科研项目;或为其他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创新成果的第一获得者。(二)“特长”推免生1.非音乐、体育、美术设计类学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积点分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50%(交换学生、科技学院2%优秀学生及其他转学学生要求其中一个学年积点分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50%)。级学生起要求全课程GPA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50%。

非外语类专业普通类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统考成绩在分及以上;外语类专业学生全国专业外语四级统考成绩合格及以上;其他语种参照相对等的水平要求。

有三名本校本学科教授推荐,并对教授推荐信进行公示。

必须具有以下高水平标志性创新成果之一:学校认定的A类学科竞赛获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团队获奖取获奖时位列在校生排名第一的学生,其中“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与“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取前三名);或在本专业领域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或以第一作者在宁波大学核心学术期刊和出版社目录规定的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出版专著;或以第一作者(并列第一作者需排名第一)发表被SCI、SSCI、EI(核心板)收录的期刊论文;或作为负责人获得市级以上创新创业先进(个人)称号;或为其他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高水平创新成果的第一获得者。

2.音乐、体育、美术设计类学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已修读的专业核心课程均合格并取得学分,预计能按期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已按专业培养方案修读所有英语课程,成绩合格并取得相应学分。

有三名本校本学科副教授及以上推荐,并对教授推荐信进行公示。

必须具有高水平标志性成果(由相关学院制订细则)。

(三)“硕师计划”推免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积点分(级学生起改用全课程GPA)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50%。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统考成绩原则上在分及以上;艺术、体育类专业学生的全省大学英语三级统考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外语类专业学生全国专业外语四级统考成绩合格及以上;其他语种参照相对等的水平要求。

师范类学生。

(四)“研支团”推免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积点分(级学生起改用全课程GPA)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35%。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统考成绩在分及以上;艺术、体育类专业学生的全省大学英语三级统考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外语类专业学生全国专业外语四级统考成绩合格及以上;其他语种参照相对等的水平要求。

在校期间具有学生干部经历。

2推荐依据与标准第九条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学生综合评分的排名是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重要依据。综合评分=(总积点分/所修课程数)×20+创新学分(最多20分,不含创业、素质、技能等学分)。级学生起,综合评分计算公式由学院根据专业特点综合课程成绩和创新学分自行制订,并提前三个月以上发布。02年宁波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接收申请条件申请者需符合以下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申请专业符合当年国家规定的报考条件。

申请直博者,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应名列专业前茅,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并且拟攻读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研支团”推免生一般不能申请直博。

2提交材料申请者须提交以下材料:

《宁波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政审表》原件1份。

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在校全部课程成绩单1份。

大学英语六级(或四级)考试证书复印件1份(小语种提交相应水平证书复印件1份)。

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证明复印件各1份。

有标志性创新性成果(如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出版物等)、获奖证书或发明专利等,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份。

直博生须提供两名及以上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以上所有申请推荐所涉及的成果奖项等材料均为申请学生在申请年8月31日(含)之前在校期间取得。其中,学科竞赛认定均以获奖证书或正式获奖文件(不含组办方开具的具有同等贡献的证明)为准,论文为公开发表,专著为正式出版,专利须有授权证书。原文链接:《关于开展年宁波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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