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是浙江省、教育部和宁波市共建高校,是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之一。目前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综合性的教学研究型大学,综合实力进入全国高校百强行列。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掌握本领域发展的前沿和动态,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我校年实行秋季招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计划(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需综合教育部实际下达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学校发展及办学条件、国家需求及就业状况、导师和实际生源等情况作相应增减调整。
三、基本学制
各专业的基本学制详见“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入学时间一般为年9月。
四、招生方式和流程
招生方式分为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
(一)普通招考
1.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②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③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A.已修完与报考专业相关的8门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须由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成绩证明);
B.已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荣誉(排名前3);
C.已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以第一作者发表2篇及以上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且发表的期刊须在《宁波大学主要学术期刊和出版社目录》内。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考生,按军队有关规定办理。
2.报名手续
报名考试时间为每年12月;具体时间、地点、报名手续届时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