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和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我校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复试将于3月下旬启动,具体时间由招生学院通知。请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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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前考生需准备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清晰照片,并按照学院要求进行提交。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通过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一)所有考生:

1、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2、考生准考证。3、《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1)。4、《资格审查单》(见附件2)。5、《宁波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见附件3)。应届生由考生就读学校所在院系的政治工作部门盖章,社会考生由工作单位盖章,毕业后暂未工作的考生可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居委会/村委会盖章。6、大学阶段成绩单(须由考生所在高校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审核盖章)。7、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提交相关的清单和佐证材料。8、毕业论文、毕业设计。9、体检表原件(见附件4,仅限拟录取考生)。拟录取考生须在复试成绩公示后一周医院的体检报告(须有体检结论)寄送至招生学院。

(二)应届毕业考生:

1、由高校教务部门颁发并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待入学时交验。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来源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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